俗話說的好,一分價錢一分貨。用便宜的價格買到好的貨物,那是運氣好。就像大家買手機山寨的比正版便宜,買服裝過季的比當季的便宜,買食物即將過期的比剛剛生產的便宜一樣。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用來形容現代商戰一點也不為過。因此很多企業主們為了贏取更多時間來打磨自己的品牌,在獲取商標途徑中往往會選擇更加便捷的方式——商標轉讓。但又由于很多企業主對商標市場不了解,或者初期的預算不足,往往會去選擇低價標。低價商標為何低價?大家是否考慮過這其中的原因呢?
今天就為大家好好解析下這其中的“內幕”。
1.受讓商標可能類別不全
受讓商標注冊類別不完整,比如注冊了10個小類,但最后申請下來的只有1個類別,這種標就屬于殘標。因為類別不全,所以商標轉讓時,價格就比較低廉。
2.受讓商標專用權可能不穩定
《商標法》中規定,若已注冊商標在三年內沒有正當理由未被使用的;商標權人隨意更改注冊信息卻沒有及時備案的;懷疑有惡意搶注的和已經成為通用名稱的商標都有可能被注銷。
這樣的商標,商標權人所擁有的專用權是不穩定的,注冊商標被注銷的可能性也是極大的,所以才會低價轉讓。
3.受讓商標可能是聯合商標分割轉讓
聯合商標作為商標權人擁有的系類商標,聯合使用的時候才具有相應的顯著性,但是如果進行分割轉讓,那么它的顯著性將會消失,商標作用無法體現出來。
所以,受讓人在接受轉讓注冊商標時,不要接受分割后的聯合商標。分割轉讓聯合商標,也是致使低價的原因。
4.受讓商標時可能沒有全部轉讓
《商標法》中規定,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所以,當受讓人受讓注冊商標的時候,一定要留意有沒有全部轉讓,如果只是部分轉讓,價格自然是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