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標,需要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
江蘇無錫一家優秀軸承企業,名下的商標就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然而該企業卻被罰款20萬元。
什么情況?
原來,這家企業在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之后,借此大肆宣傳,在企業圍墻上懸掛了本企業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宣傳板。
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了,宣傳一下都不行?還要被罰款?
是的。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馳名商標的本質是對商標的一種保護,馳名商標制度設立的初衷在于為馳名商標提供特殊的法律保護,而非在于授予某商標“馳名商標”的稱謂。
因此,江蘇無錫這家企業將“中國馳名商標”用于廣告宣傳違反了《商標法》,因而被處以20萬元罰款。
在此物微志信也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將“中國馳名商標”用于廣告宣傳,但是當商標經過長期宣傳和使用構成馳名時,可以享有“特殊”保護,包括:
(1)馳名商標具有更廣泛的排他性,可以跨類別保護,有效打擊“蹭名牌”行為。
(2)對惡意注冊的商標,馳名商標可以打破五年期間限制,更有力保護馳名商標所有人的權益。
(3)若他人搶注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字號進行商業使用,誤導公眾,則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總之,馳名商標是防止不正當競爭的一種制度,而不是一種榮譽稱號和進行廣告宣傳的資本。當企業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時,切忌大肆廣告宣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