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交易的流程一般有四個步驟,分別是核實轉讓方商標信息、雙發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商標轉讓材料的提交、等待商標局回復等,交易時也要注意商標是否已經核準注冊、商標是否尚在由請注冊中等事項,那么接下來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一、商標交易的流程步驟
1、核實轉讓方商標信息
雙發簽訂轉讓合同才能完成商標的轉讓,但是如果轉讓的商標存在問題,會損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簽訂合約之前,應當查詢該商標是否存在問題,商標受讓人應查看中國商標網,進行商標的綜合查詢。
2、雙發簽訂商標轉讓合同
在正式的商標轉讓之前,商標受讓人和商標轉讓人應該共同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轉讓商標的詳細信息以及轉讓商標的費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雙方簽字蓋章。
3、商標轉讓材料的提交
雙方完成商標轉讓合同之后,商標受讓人和商標轉讓人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申請轉讓商標信息及證明文件、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等待商標局回復
商標局在收到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申請后,會在4-6月內對雙方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證明標明的日期就是商標轉讓生效日期。
二、商標交易的注意事項
1、商標是否已經核準注冊
如果交易的商標根本沒有注冊,或者在到期時沒有及時續展注冊,或者已經被依法撤銷或無效,則沒有法律上的商標專有權可言,任何人都有機會使用該商標,甚至會被他人注冊,從而妨礙自己從商標交易中獲得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等權利。當然,假設未注冊或未續展注冊的商標是馳名商標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外觀(包裝、裝潢),還是可以享受《商標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不過,要主張馳名商標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或外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商標是否尚在由請注冊中
這是前一問題的延續。有些情況下,商標雖然沒有核準注冊,但可能已經正式提出注冊申請。不過,這樣的商標有可能因為缺乏顯著性、侵犯在先權利等法律障礙,最終沒有獲得核準注冊。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法律法規對許可他人使用尚未獲得注冊的商標未作禁止性規定,商標許可合同當事人對商標應該獲得注冊亦未有特別約定,一方以許可使用的商標未獲得注冊構成欺詐為由主張許可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事實上,目前許多法院已經承認未注冊商標可以轉讓、許可,但如此一來,受讓人和被許可人的法律和商業風險就極其巨大,因此,一定要查清楚對方的商標注冊情況,當然在簽約時也要明確,交易商標必須是有效的注冊商標。
3、對方是否有權外署商標權
查明商標注冊的真實性后,還要了解與你交易的人是否有權利處置這個注冊商標,他是不是這個注冊商標的權利人(注冊人或所有人)或者經過權利人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或者分許轉授權的被許可人。如果商標是共有的,他是否經過共有人的同意呢?你可以通過查驗商標注冊證書、商標轉讓合同、交易授權書,或者查詢商標公告、商標網,來了解交易商標的真正權利人是誰,目前誰有權利將商標轉讓、許可或質押等。
4、商標注冊在何地有效
商標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注冊的商標只在境內有效,在法國注冊的商標只在法國境內有效。如想取得境內的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那么你必須確認這個商標已經在核準注冊。如果你想使用這個商標在制造商品,同時還要出口到歐洲,那么,這個商標除了在需要注冊外,還需要在歐洲有關國家也取得商標注冊,否則在出口時有可能遇到商標侵權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