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及商標轉讓是企業經營與發展過程中保護企業重要資產,規避信息風險的有效途徑。當企業地址變化、申請人發生改變時,需要辦理商標轉讓還是商標變更的問題讓很多企業頭疼不已。
? 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究竟有何不同?大金商標轉讓網這就為您解答。
一、含義不同
? 商標變更,指商標注冊人對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指定商品等注冊事項所做出的變更。商標變更只是主體稱謂發生改變,商標權利不發生轉移。
? 商標轉讓,指權利人根據自己的意志,按照一定的程序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等方式,將自己享有的注冊商標權轉讓給他人。商標轉讓是不同主體間發生的商標權利轉移,存在法定的權利分界時間——受讓人自商標轉讓核準公告之日起即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流程不同
?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相關登記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變更由商標注冊人一方提出,當商標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受理通知書也只需發送給商標注冊人一方。
?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轉讓申請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共同提出,當商標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將同時向轉讓人、受讓人雙方發出受理通知書。
? 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的區別可以更簡化一些:商標變更是同一主體在商標權利不發生轉移的情況下,對企業相關注冊事項所做出的調整。商標轉讓涉及到注冊人及受讓人雙方,是發生在不同主體間的商標權利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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